明朝怎么上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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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怎么上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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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怎么上朝
本文刊于《史学月刊》2009年第9期,作者胡丹
一、明代早朝之概述
明代行朝会之始,可上推到甲辰年(元至正二十四年,1364年).这年正月,朱元璋在金陵称吴王,建百官,不久即行朝会.[7] 朝会的举行,标志着一度依附于龙凤政权的“吴国”向独立自主迈出实质性的一步.
明初诸礼,皆由礼官、儒士杂考前代遗制,“酌古准今”而定.洪武以后,“累朝以渐而详”,各有“禁例”.[8] 但明代并没有一部完整的朝会仪注,正史中仅见列朝“榜例”,《会典》所载,也只是“事例”的汇编,缺漏极多;私人笔记中有不少记载,其价值在于能提供一些具体而微的细节.下面在这些公私史料的基础上,对早朝试予“复原”:
“古礼,朝辨色始入,君日出而视之”.[9] 明代史料于上朝时辰多用“漏尽”、“昧爽”、“星存而出”等词来形容,如太祖“鸡鸣而起,昧爽而朝,未日出而临百官”.[10] 昧爽也就是天刚破晓的时候.嘉靖初年,少年世宗“常于昧爽以前视朝,或设烛以登宝座,虽大风寒无间”.为此阁臣担心:“是固励精图治之心,第圣躬得无过劳乎?”于是嘉靖六年(1527年)规定,从新岁始,视朝“每以日出为度,或遇大风寒日暂免,著为令.”[11] 晨曦初开之际上朝,好处不言而喻:“一则圣躬志虑清明,二则朝廷气象严肃,三则侍从宿卫得免疲倦,可以整饬朝仪,四则文武百官不致懈弛,可以理办政务,五则钟声有节,可以一都市之听闻,六则引奏有期,可以耸外夷之瞻仰.一举而众美成具,天下必将称颂圣明”.[12]
预朝官员称“朝参官”、“京朝官”,皆佩牙牌.[13] 为便于上朝,他们多在城南择屋而居,“如东、西长安街,朝官居住最多”.[14] 每晨星月未散,即须赶到皇城,由东、西长安门步行入内.
为方便官员候朝“待漏”,皇城内建有多处朝房,各官在此按品级坐立.[15] 作为对近臣的优礼,“近侍衙门,端门内各有(专门的)直房”.[16] 右阙门南,是锦衣卫直房;下三间为翰林直房,候朝时,大学士居北楹,众学士中楹,余者南楹.[17] 另外端门内左侧有直房五间,又名“板房”,是詹事府、左右春坊及司经局官候朝之所.[18]
午门乃紫禁城正门,辟有三阙,中为御道,不常启,左右二阙供当直将军及宿卫执杖旗校人等出入;[19] 又左右两掖各开一门,称为左、右掖门,为百官入朝之门.[20] 午门上楼名“五凤”,设朝钟朝鼓,由钟鼓司宦官掌管.
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以礼部言“朝廷之礼,贵于严肃,而近者文武官入朝,往往争趋竞进,品级紊乱,高下失伦,甚非所以明礼法、振朝纲也”,乃规定入门次第:将军先入,次近侍官员,次公侯驸马伯,次五府六部,又次应天府及在京杂职官员.不如仪者,从监察御史及仪礼司(鸿胪寺前身)纠劾.[21] 景泰二年(1451年),令“自今旗校人等待朝官进,照依资次续进,敢有搀越挤拥者,许纠仪官擒奏发落.”[22] 但入朝时还是经常发生侍卫与朝参官“争门而进”的情况,天顺元年(1457年)奏定:门上“鼓三严”,即第三通鼓响,先开二门,放官军旗校先入摆列,百官赴掖门前排队,候钟鸣开门入内.[23]
文武分两班入朝,文由左掖门,武由右掖门.入内后,先于金水桥南依品级序立,候鸣鞭,各以次过桥,诣奉天门丹墀,文为左班(东班),武为右班(西班),在御道两侧相向立候,称为“起居”.[24]
奉天门上廊内正中设御座,谓之“金台”.丹陛左右钟鼓司设乐,殿陛门楯间列“大汉将军”,皆著明铁甲胄;御道左右及文武官班后各有校尉相向握刀布列.[25]
乐起,皇帝御门,锦衣卫力士张五伞盖、四团扇,联翩自东西升立座后左右;内使二人,一执伞盖,立座上,一执“武备”,[26] 杂二扇,立座后正中.天顺后,执伞、扇力士移到金水桥南夹立,只留座上之伞及夹武备二扇;座上之伞,遇风劲时也撤去.[27]
皇帝安座后,再鸣鞭,鸿胪寺“唱”入班,左右两班齐进御道,再排班.此时文官“北向西上”,武官“北向东上”,行一拜三叩头礼,是为“大班”.公侯、驸马、伯自成一班(勋戚班),居武官班前而稍离.[28]
行礼毕,鸿胪寺官对御座宣念谢恩、见辞员数,这些人已于前日在寺具本报名,此时在庭下或午门外遥行五拜三叩头礼.若边方奏有捷音,“大者宣露布,小者具奏本,俱于早朝未奏事之先宣布,所以张国威而昭武功也”.[29] 然后,进入早朝最重要的环节——奏事.
鸿胪寺官唱奏事,各衙门以次进奏.[30] 俗例,各官奏事之先,“皆预咳一声,文武班中,不约而同,声震如雷,俗私谓之‘打扫’.”[31] 然后“从班末行至御前跪奏,毕即复位”.[32] 奏事不用口语,而是大声朗读本章,如史云“吕震聪明绝人,每朝兼奏三部尚书事,诵牍如流.”[33]
通政司、鸿胪寺官除了引奏,有时还代读奏疏,为达到“美观瞻”的目的,在该衙门任职者当“美姿容”、“大音声”,以故北人独多.[34]
奏对之际,班列中有礼节失当者,御史、序班即予举劾.嘉靖元年(1522年)题准,纠仪先御史,御史不纠,方许鸿胪寺序班纠.[35] 若无失仪,御史、序班一躬而退,鸿胪寺官唱奏事毕,鸣鞭驾兴,待圣驾退后,百官亦退,各回衙门莅事.
明初,一切政事皆理于公朝,为“不废务”,即便恶劣天气,也很少免朝.洪武三年(1370年),“敕百官自今入朝遇雨雪,皆许服雨衣”.[36] 就连“各庙忌辰”,也照常朝参,只是改服浅淡色衣服,不鸣钟鼓.如遇大丧,皇帝则“视事于西角门”.[37]
举行重大礼仪活动时,早朝例免奏事;若须遣官行礼,事毕官员仍得赶回来朝参.如春秋二丁日释奠先师,因为孔庙去朝远,祭又当在夜分,礼毕趋朝,稍缓即误.各衙门陪祀官为赶着上朝,往往不待子时便匆忙行礼,以至“不能致诚尽敬”.[38] 弘治时,奏准是日免朝,著为令.但后来官员遣祭,次晨上朝如故.此见早朝礼体之重!
后妃、亲郡王薨逝,例行“辍朝仪”,从一日到三日不等.起先,文武一品丧,辍朝一日,其后从省,惟于“岁终类辍朝”一日.[39]
对于年老大臣,作为一种优礼,特免其常朝侍班,惟朝朔、望;而对有罪者,则“绝朝请”以示惩处,如欲恢复朝参,须经奏请.
早朝还留下一些旧例,如令节赐食,圣诞、千秋节吃寿面,立春吃春饼,元宵圆子,四月初八“不落夹”,端午粽子,重阳糕,腊八面等,俱光禄寺先期上闻,至日早朝后覆奏,朝罢赐宴.但并非所有官员都得与宴,官卑禄薄者往往免宴,改折“节钞”. 又如每年三月谕百官穿罗,五月颁扇,十一月传戴“暖耳”,都是行之久远的早朝“故事”.
见君之时,禁例极严,百官须各照品级,第加敬逊,不许搀先越次,且有“私揖之禁”.遇有圣谕教诫,须专心拱听,不许放肆,驰心外想.午门之内,不许吐唾.近侍御前有病咳嗽者,即许退班.奏对时务必从实,不许妄对.小大官员如上丹墀,身常朝北,不得向南或左右环转,勿得径行中道并王道,如有旨令行,许侧边随行.为了警谕百官,从皇城门、承天门到午门,一路都有训诫红牌.皇城门前牌书:“大小官员面欺者斩.” 午门牌书:“官员人等说谎者斩”.
以上便是明代早朝的大致情况.在近三百年的时间里,早朝迭有停格,但每当新朝更始之际,它总会重新振作,始终摇而不坠、辍而不废.
二、明代早朝之“个性”
朱元璋建立政权之初,许多制度都直接承袭自元朝,如中书省、御史台等,但朝会制度却不徇元制.元代朝会极其简略,“每日则宰执入延春阁及别殿奏事而已”.[5] 至末年尚有臣子进言:“今国家有天下百年,典章文物,悉宜粲然光于前代……惟朝仪之典,不讲而行”,建议“参酌古今之宜,或三日二日一常朝”.[6] 因此有学者认为元朝没有朝会,[7] 而有的学者则认为“御前奏闻”,是一种特殊的视朝,但范围极小,时间地点都不固定.[8] 元代的御前会议,“得奏事者”只有中书省、御史台、宣政院、枢密院等“二三大臣”以及怯薛近侍“数人而已”.[9] 无疑,这样的“朝会”很不利于扩大皇帝的信息来源,而朱元璋对元主失鹿的一个最重要经验总结,就是权臣蒙蔽、威柄下移,他自然将其视作弊政而予以彻底改造.应该说,明代朝会制度设计的初衷,是直接受到元代朝会接见面过窄的反面启示的.
元朝朝会的特点,与其游牧民族“行国”、“行殿”的立国传统密切相关.朱元璋虽反而行之,但他一手创立的朝会,与汉、唐等汉族王朝的朝会相比,仍有极大的不同,主要体现在三方面:
首先,早朝独重,朝会缺乏合理的功能划分.周天子有几朝,历来说法不一,大体有“三朝”、“四朝”二说,[10] 盖因理解不同之故.但根据不同需要——礼仪、政事、发令、商榷——分别在不同殿廷上朝,则为历朝通例.明初,朝会原是有功能分布的:礼仪性的大朝会及朔、望朝在正殿,早朝在正门,晚朝在便殿门.但在发展中,形成早朝独重的局面,这主要是晚朝长期停废造成的.
早朝和晚朝合称常朝,除了必要的礼仪,以处理政事为主.但晚朝初无定制,以致不少人误以为国初“一日三朝”,丘浚就说:“(早朝后,)至午复出朝,晩亦如之,此每日常朝之制也”.[11] 其实晚朝与午朝实为一事,称谓不同而已.朱元璋时,晚朝或于奉天门,或于右顺门(后改名归极门,今熙和门);永乐时在右顺门,宣德后在左顺门(后改名会极门,今协和门).早朝与晚朝的政事安排是这样的:“百司皆於早朝奏事,非警急事当奏者不须赴晚朝,听在司理职务,惟通政司达四方奏牍,早晚须朝.”[12] 也就是说,晚朝以奏“警急事”为主,不需要百司都来赴朝;早、晚必朝的,只是掌管章奏进呈的通政司官.永乐四年(1406年),以“早朝四方所奏事多,君臣之间不得尽所言,午后事简……可从容陈论”,命“自今凡有事当商略者,皆於晚朝来,庶得尽委曲.”[13] 晚朝仅奏重事,参加者有限,礼仪也较轻简,君臣可从容展论,因此,它是早朝的重要补充.但晚朝(景泰间定仪注后,乃定称午朝)自英宗即位后长期停废,景泰及弘治初曾试图复兴,但都维持不久.所以君主听政之所,实只有正门早朝,早朝乃等于常朝.这是明代朝会与前朝最大的不同.
其次,明代“大小公私之事并令公朝陈奏”,[14] 早朝所理之事异常繁碎.《明会典》载洪武二十八年所定各府部衙门“合奏启事目”,达184款,除了选举、盘粮、建言、决囚、开设衙门等大事,以及灾异、雨泽、囚数等类奏事项,还有许多像“收买牛支农具”、“追赃不足家属”之类的杂事.凡涉及“军中机密事情及守卫门禁关防等事”,许官旗军人“径奏”;民间词讼,也往往“实封闻奏”.[15] 有司所守之事,亦须一一面请,就连守卫皇城官军搜检出被盗内府财物,也要引到朝门,由皇帝亲自发落.可谓“烦渎”至极.像明代皇帝这样,亲坐朝门,一切庶政,不分轻重大小,样样过目亲理,这是前所未有的.而事岂能持久?但太祖定制又不准变,这实际上已埋下了后世朝会走向虚应故事,“名”存而“实”亡的隐机.特别是宣德以后,早朝决政方面的内容不断萎缩,上朝不过趋拜行礼,其性质便与大朝、朔望朝没有太大的区别了.
再次,因为凡事都要请旨,旨不发,则政不行,因此皇帝必须日日上朝.皇帝“日理万机”,与天天坐朝,其实是不同的.以前朝为例,西汉中期以前的情况不详,自汉宣帝始实行五日一朝的常朝制度.[16] 制度虽如此,但常朝之外,皇帝也于便殿办理公务,接见大臣.一直到三国时期,“五日视朝之仪”仍被视作旧制.[17] 唐代,除了大朝、朔望朝外,还有“常参”,就是每日朝参.[18] 常参制度后为宋代所继承.因此,明代的朝会,主要借鉴了唐宋制度.但每日的朝参又非常不同,如唐制,除文官五品以上及两省供奉官、监察御史、员外郎、太常博士“日参”(每日入朝),号“常参官”,其他官员由“九参”(一月朝九次)、“六参”(朝六次)降及“四时参”(一年仅四朝),而“文武官职事九品以上及二王后,则朝朔、望而已.”[19] 这显示了前代朝参的一个基本特点,即官员由其地位不同,朝参日数递减,并非不加区别,一体见君.即便汉代,“朝臣”与“非朝臣”之间也是有清晰界定的,在上奏文书等方面均有体现.但明代,常朝是大多数京官的义务,从宰辅到九品小吏乃至不入流杂职,每日接踵趋朝,骈首门下,了无亲疏轻重之别;就连在京“仓场卫分”小官,也“日逐随朝”.[20]
现在很难弄清,到底哪些人必须朝参.洪武初年给赐朝臣公服、朝服,受赐者达2813人.[21] 照理这些人都当朝参.宣德六年一次早朝,文武官不至者五百余人.[22] 成化二十三年一次失朝官员竟达1118人.[23] 这些人都是当注门籍,每日赴朝的,可见上朝官员相当庞杂.
为什么早朝到明代会发生这样的变化?朝会的性质是由高度集中的专制统治决定的,其设施也为适应其运转需要而服务.欲求明代朝会变化的原因,仍要从朱元璋利用朝会以尊“主权”,强化“主尊臣卑”关系上找原因.
从历史上来说,朝会制度与宰相制度密不可分.朱元璋忌相,一人独揽大权,是造成早朝之变的首要原因.前代,宰相在朝会中扮演重要角色.唐制,“宰相帅常参官”.[24] 宋制,正衙常参,“宰相一人押班”.[25] 明初,宰相声势赫奕,也见于朝参之时,高启《侯早朝》诗云:“驺吏忽传丞相至,火城如昼晓寒销.”这与后来阁臣入朝“仅二灯前引”形成极大反差.[26] 有宰相辅佐,中外之事,先经甄别权衡,小事自决,大者奏请,故早朝事不繁累.汉代,丞相府或司徒府甚至有“百官朝会殿”,虽如《汉书·黄霸传》颜师古注云:“(朝会殿)丞相所坐屋也.古者,屋之高严,通呼为殿,不必宫中也.”但以臣下而用“殿”字,无疑是极为僭越的.
相权过大正是朱元璋不能容忍的,因此也就造成中国政治史上一次大变革:废除宰相.但废相后,政事散于六部,无人总其纲,凡事必面君请旨而后行,于是事无大小便如潮水一般涌到朝会上来了.朱元璋最担心的就是臣下蒙蔽,如今他朝堂高坐,事事过目,人人皆至御前,似乎只有这样,就能做到无“欺弊”了.
洪武时,除了朝参官员,凡奉召来的耆老、人才、学官、儒者等,皆令“随朝观政”,将官子弟年纪稍长也令“随班朝参,以观礼仪”.[27] 当时“四方来者云拥而林布”,早朝的场面极为壮观.朱元璋坐在门上,亲“试文辞,询问经史及民间政事得失”,[28] 往往一语相得,即予优擢,用人“面选者多”.[29] 官员犯法,也常“面责而处之”.[30]
朱元璋还将朝会作为宣化的场所,“每日早朝晚朝,说了无限的劝诫言语.”[31]“于大班中,竭气语谕之再三”,必欲臣民“立志成人”.[32] 更将那些“裸形絷手、其状丑恶”的罪囚引于公朝,“使凶顽知警”,起到诫示的作用.[33]
这都是前代难以想象的奇特景观.
需要强调的是,朱元璋的早朝,正如明初的其他制度一样,深深镌刻了他的个人印记,是完全按照他独特的个性及行为方式创造的;正因为这个制度具有太过强烈的个性,从而具有了某种不可替代性,当它作为祖制被继承下来时,虽外存其“形”,内实乏其“神”,蜕变是不可避免的.通观早朝的变化史,很像剥笋一样,累加在早朝上的功能逐渐剥离,最后只剩下一副没有灵魂的躯壳.
三、明代早朝之“蜕变”
朱元璋创设的朝会,即便在他生前,已不能维持如初,如每日朝罢后百官赐食(非令节赐食),即以“职事众多,供亿为难”,不得不于洪武二十八年停止.[1] 朱元璋晚年上朝也颇为随便,随驾所在,甚至于右顺门、西宫举行早朝,过去的盛大场景不复再见.
总体来说,早朝有三次大变:一,洪武十三年(1380年)废相,原有政体解纽,早朝的性质及功用也因之而变;二,宣德十年(1435年),英宗冲年即位,规定早朝奏事必须预进事目,并限制每朝奏事件数,早朝政治功能大为弱化.三,隆庆六年(1572年),同样是幼君(神宗)继位,改为每月逢三、六、九日上朝,从此早朝一月只举行九次,不可再称“日朝”了.[2] 另外,明后期长期停朝,也使朝仪不能如旧.如于慎行说:“自甲午(嘉靖十三年)以后,凡三十余年不视常朝,即岁时肄礼,惟讲会同之仪,而日朝之典,遂至无一人记忆.穆考登极,始复常朝,鸿胪搜求故实,多所散失,不知于世庙初年合否?”[3]
其实,除了具体的形式,早朝最根本的变化是它逐渐失去行政功能.宣德以前,“百司皆于早朝奏事”,[4] 奏事是早朝最重要的内容.那时,人主亲裁万机,在早朝上发挥着动作用.但这必须有一个先决条件,即“国有长君”.宣德十年正月,宣宗崩逝,接位的英宗还是个九龄稚童,完全不具有当朝处断政事的能力,甚至朝堂久坐都成问题,制度的缺陷顿时暴露出来.为此辅政大臣提出折衷方案:规定每一早朝,止许言八事;所奏事目,通政司先一日进呈“面帖”,由内阁预先处分,皇帝只须照答即可.如“内系吏部者,圣旨:‘吏部知道.’户、礼、兵、刑、工等部俱如之.该都察院者,圣旨:‘都察院知道.’其云本司奏者,圣旨:‘该衙门知道.’”[5] 以后就这么沿袭下来.成化二十一年(1485年),又诏盛暑、祁寒日,奏事毋得过五件.[6] 经过如此删省,“公朝决政”的早朝遭到釜底抽薪似的打击,它被架空了.
孙承泽记明末“奏事仪”:
(百官行礼)毕,五府六部以次奏所司合行事次.通政司引入,于御前面奏请旨,该
司官出班承旨,大理(寺)以下有事则奏,无则已.次礼部引差使、考满官员.次六科各
奏旨意题本、守卫揭帖、赏赐钞锭.次鸿胪宣奏藩府、边境所遣使臣,上命以酒饭赏赐.
既而两京堂上新升者及在外三司来朝赴任者面叩头毕,鸿胪卿唱“即皇极门奏事毕”,群
臣俱侧身向上立,鸣鞭毕,上(退)……[7]
与国初相比,奏事大省,而引奏、谢恩等例行公事却占据了早朝的大部分时间.
对于循例奏请之事,日久已形成一套固定的“答旨”模式.《春明梦余录》记:官员遣祭复命、升迁谢恩、到京陛见,以及各衙门奏事无请旨字样者,“俱不旨答”.太常寺奏祭祀、京营官请神祭旗、旗手卫请祭旗纛并六月初六日请旗纛晒晾、吏兵二部奏颁给文武官诰敕以及尚宝司请宝、捧宝并请用宝及奏关金牌,旨俱答“是”.[8] 据说,宪宗有口吃的毛病,每以答“是”为苦.鸿胪卿施纯彦揣知玉音不便,请易为“照例”,大获龙心,不久荣擢尚书.“两字得尚书”,传为笑谈.[9] 从这一记载来看,“答旨”程序在成化时已形成定制.
除了“是”或“照例”,还有其他一些“例言”.如官员面辞有当领敕的,叩头毕,圣旨云:“与他敕.”捧敕官捧敕授之.有该赐酒饭的,受敕叩头毕,旨云:“与他酒饭吃.”又有该赐银两表里的,谢酒饭叩头毕,旨云:“与他赏赐.”吏科进旨意题本,兵科进守卫官军揭帖,旨云:“接来.”司礼监官承旨接上.年终各衙门类奏差错,旨云:“你每说的是,且都饶这遭,在外的还行文与他每知道.”等等.
天语一下,该衙门官立即出班承旨,习惯上“皆曰‘阿’,其声引长.”[10] 廷臣不分大小,御前奏事、承旨必跪,内阁大学士也一样.汉唐宰相三公坐而论道,北宋初已失去坐的资格,元明以降,大臣面君,均需跪奏.但明代有个特殊情况,公朝之上,一般由部寺堂官出班领旨,阁臣即便兼领部务,也例免廷跪承旨,这显示了对辅臣一种形式的优待.
奏对之际,礼法最严,稍有不谨,就可能遭到弹劾.小官登时面劾,三品以上官具本请旨.[11] 若过错不大,皇帝说:“饶他.”否则则命:“锦衣卫拿了.”——政事的表演可没有半分喜剧色彩.——等到奏事完毕,即可以传宣退朝了.
由于早朝所行皆徇成规,空文太多,礼体又极严,“大庭之上,体貌森严,势分悬隔,上有怀而不得下问,下有见而不敢上陈”,[12] 君臣双方的主动性都因此受到制约,到最后,“奉天门奏事,徒为观听之具”.[13]

简单来说,就是御门听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