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对“一府两院”行使监督权的目的是什么?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5/04 01:13:58
人大对“一府两院”行使监督权的目的是什么?

人大对“一府两院”行使监督权的目的是什么?
人大对“一府两院”行使监督权的目的是什么?

人大对“一府两院”行使监督权的目的是什么?
目的是行使宪法职权,人大《监督法》明确规定,人大对“一府两院”工作实施监督,就是为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推进依法治国”,“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其目的都是为了维护宪法、法律的尊严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加快建设有法可依,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