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元代的监察制度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5/05 20:00:57
简述元代的监察制度

简述元代的监察制度
简述元代的监察制度

简述元代的监察制度
元朝以前,在地方宋建立过正规的监察机构.元朝则在地方建立了正规的监察机构,从中央到地方自成独立的监察系统.其监察机构有行御史台和诸道肃政廉访司.
  行御史台有二,一为江南诸道行御史台(简称南行台或南台),二为陕西诸道行御史台(简称西行台或西台).在至元十四年置江南诸道行御史台于扬州.归中央的御史台管领.至元二十七年规定,江南行台管江南的江浙、江西和湖广三个行中书省的监察,并总制江东、江西、浙东、浙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福建和海南十道提刑按察司.南台的“官秩如内台”.其监察御史初置10人,文宗天历元年(公元1 328年)为24人,后定制为28人.
  成宗大德元年(公元1297年),“移治陕西,号陕西诸道行御史台”.亦隶御史台管领,管陕西、甘肃、四川和云南四个行中书省的监察,并统制汉中、陇北、四川、云南四道提刑按察司.“官秩如南台”,其监察御史一直为20人.
  中书省的腹里之地,以及河南、辽阳等行省的监察,由中央御史台直接管领,并统制山东、山西、河北、河南、淮东、淮西、山南和辽东八道提刑按察司.
  肃政廉访司,在世祖至元六年建立时称提刑按察司.初为四道,至元十四年增为八道,后又不断增置,到至元二十八年改称肃政廉访司,至元三十年“遂定为二十二道”.即上述的南台所统十道,西台所统四道,以及内台所统的八道.这就把全国在地方的一百八十五路、分属二十二道肃政廉访司进行监察.各司视监察的需要,可以设立分司.每道肃政廉访司的官吏有法定的编制,规定每道设官8员,其中肃政廉访使、副使各2人,佥事4人,组成为领导核心.还有经历、知事、照磨兼管勾、书吏、泽吏、通事、奏嫠、典复等28人,各自履行法定的责职.
  因此,元朝从中央到地方所建立的严密的监察机构,从组织上保证了对各级官吏实行有效的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