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三权分立是怎么回事?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4/30 01:17:30
美国的三权分立是怎么回事?

美国的三权分立是怎么回事?
美国的三权分立是怎么回事?

美国的三权分立是怎么回事?
三权是这样的:行政权 立法权 司法权
行政权归总统 立法权归国会(参议员,众议院) 司法权归大法院
这三权是互不干涉的,只有最高大法官是总统提名的,国会任命,但是一经任命,除非自然死亡,否则没有任何人有权利解其职.
总统的权利不用说了,就是国会和最高大法院给你通俗的解释解释.
国会是立法机构,总统的重要决定,没有国会的批准也无法施行,美国的一切都有法律规定,没有人能越法行事(理论上是这样,但事实上,美国的法律也是为有钱人制定的),国会也可以弹劾总统,总统犯法,也要由法院裁决.再通俗点说,美国总统相当于我国的国家主席和国家军委主席,国会相当于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大法院也和我国的最高法院差不多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