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证的否定与否定之否定的关系是么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4/18 16:30:45
辩证的否定与否定之否定的关系是么

辩证的否定与否定之否定的关系是么
辩证的否定与否定之否定的关系是么

辩证的否定与否定之否定的关系是么
作为中国人、确实有辩证法的情感.
曾几何时我也是黑格尔辩证法的爱好者,我相信热爱祖国文化的都是这样.
辩证的否定,是事物自身的否定,即自己否定自己,自己发展自己.辩证的否定是发展的环节,辩证的否定是实现新事物产生和促进旧事物灭亡的根本途径;辩证的否定是联系的环节,新事物产生于旧事物,它总是吸取、保留和改造旧事物中积极的因素作为自己存在和发展的基础;辩证的否定既不是简单地肯定一切,也不是简单地否定一切,而是既肯定又否定,既克服又保留,克服的是旧事物中过时的消极的内容,保留的是旧事物中积极合理的因素.辩证否定的实质就是“扬弃”.
否定之否定: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肯定)的过程,这一特点与否定之否定规律自身具有的规定性恰好保持了一致性.
辩证的否定与否定之否定的关系是只能是精神层面走向绝对精神.
精神表现之辩证的发展,可以列为三层:
  一、个人的道德实践之辩证发展.
  二、客观化于历史过程中的辩证发展.
  三、普遍化于宇宙历程中的辩证发展.
辩证根本是实践上的事,并且亦是精神表现上的事.辩证法不能在知性上讲,亦不能在知性所对之“对象”上讲.这是第一所应认清的.一般人不能严格认识“知性”之确义,又不能知超乎“知性”以上之“理性”,而总不自觉的、模糊的,并且以为是当然的,落在“知性”上,而从“知性”上讲辩证,把辩证法与逻辑看成是同层上的对立者,如是要讲辩证,必反对逻辑,或者两者搅乱不清而两败俱伤.殊不知逻辑如何能反对?逻辑、数学、科学都是属于“知性”的:反对其一,必反对其二.西方哲学早已厘清.凡讲辩证者,无不知此中之分际.辩证根本不能单从“物”一面讲,亦不能单从“心”一面讲.知性之活动成科学,知性所对之“物”是科学的,物理化学的,只服从物理化学之法则,何得于此言辩证?此在西方有学问之规模与风范,根本无人能措思及此.若有如此思及,必不值识者一笑!
  辩证不从“知性”上讲,而是从超乎“知性”以上的“理性”上讲.理性在知性以上,而能统驭知性,指导知性,并且推动知性.就在此统驭知性上,才见出辩证的发展.所以辩证法是动的逻辑,而形式逻辑是静的.这是可以说的.但是,一般人不解其义,而妄生意谓.它所以是动的,乃因为它根本是由主动的创造的理性发,而且还要统驭知性,贯彻知性,而见其为一发展,所以它才是动的.逻辑之为静的,乃因为它是属于知性,而知性是与其所知之物为主客对立,而自己是处于静的观解中以解之,所以一方成科学知识,一方遵守逻辑数学.动静之义只是如此,岂可乱说?近人口耳不离科学,而又要诟诋形式逻辑.此实令人可厌可恨!
  是故单自物一面不能讲辩证,单自心一面不能讲辩论.心,有是认识的心,此即知性也,表现逻辑数学的心也;有是道德的形而上的心.主动的创造的理性,就是从此道德的心言.心的表现,必须在对治什么,克服什么,转化什么上,而此种表现,亦就是精神,故得泛言曰:精神表现.创造的理性之统驭知性,贯彻知性,亦就是此种精神表现中之一过程.故精神表现根本就是实践的.只有把自己处于道德的实践中,然后方能体会到辩证的发展,而深切了解之.我现在要借我们的道德实践,来表示精神表现中的辩证法则(理路),把辩证发展中的基本概念(足以使之成其为辩证者),一一给确定出来.

绕了圈,但不一定相撞。真理向前一步是谬误,谬误退后一步还是谬误。